今天是
站群导航

吴中教育

高中

初中

小学

幼儿园

其他

手机版
您的位置: 首页 >校务公开>规章制度> 详细内容

规章制度

华东师范大学苏洲湾实验小学校长室工作职责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8-30 15:00:2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华东师范大学苏洲湾实验小学校长室工作职责

一、认真执行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。正确把握办学方向,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,探索有效的办学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,积极大胆推进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。

二、全面规划学校工作,切实制定学校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,定期检查、总结工作,并向上级和教职工报告工作。

三、接受党支部的监督,执行教代会决议。发挥工、团、妇、队及教代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。领导学校各部门、各条线有序开展工作,并定期检查各部门、条线对学校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。

四、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、教育教学工作、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等。以教学为中心,深入教学实际,带头开展教育科研。校长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。

五、抓好教职工队伍的管理,加强全校教职员工职业道德建设,重视青年教师培养,全面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

六、做好学生管理,充分发挥校少先队、校红十字会组织的功能。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、劳动技能和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。

七、做好后勤管理工作,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。

八、坚持民主管理制度,每两周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例会,对重大事件实行民主商议、集体决策。

九、根据本校实际聘用、调配、管理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,并努力做到知人善任,任人为贤,人尽其才,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业务特长。引导行政人员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勤政廉政,克己奉公,做好全体教职工的表率。

十、积极争取社会各届对学校的支持与帮助,代表学校协调、处理公共关系。积极沟通学校与家长的联系,开辟多种渠道听取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正确意见,并切实改进。
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