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师范大学苏洲湾实验小学德育处工作职责
华东师范大学苏洲湾实验小学党支部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、决定,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、政策法规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同志,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二、保证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保证办学方向,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。
三、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,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、遵守纪律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,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。
四、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全校教职工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,听取和采纳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,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,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,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。
五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树立优秀党员教师形象。
六、根据党章规定,认真做好党员的评议工作,及时宣传报道党支部的先进事迹,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,按时向上级党委交纳党费。
七、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。
八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,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员的权利,防止职务犯罪,努力搞好清政廉洁工作。
九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,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考察,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。
十、加强对工、团、队及教代会等工作的领导,把工、团、队及教代会等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,支持、指导工、团、队及教代会等独立自主活动,协调学校行政与各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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